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自强不息,更好地体现学校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,重点解决学生当下困难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。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。
二、资助名额和金额
资助金额每人800元。各教学学院推荐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参与评选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且经过贫困生认定;
2.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品行端正,无违纪行为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;
3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钻研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;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;
5.同等条件下,突发大病和重病的学生优先考虑;需要较长期治疗及康复的患重病的学生优先考虑; 贫困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宣传动员。各教学学院将本通知印发至各班级,做好宣传动员,确保“助学金”政策和要求宣讲到位,做到全覆盖,人人知晓。
2.学生个人申请。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自愿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 2)并提供学校贫困生认定材料交至辅导员处,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。
3.班级民主评议。各班级依据评审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。
4.学院评选推荐。学院对各班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,确定参评“学校助学金”候选人名单,并以适当方式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(各教学学院学工办电话及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),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教学学院将“学校助学金”候选名单汇总表(见附件3)电子版、纸质版于11月15日前交至学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311办公室。
5.学生资格审查。学校学生工作部(处)对各教学学院推荐参评学生材料进行贫困生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资格的资助名单报学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。
6.学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审核。由学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进行审核,并在学校学生工作部(处)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获助学生名单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教学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,并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审。严格做到广泛宣传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民主评选,从家庭经济状况、思想道德品质和操行表现、学习态度、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把参评学生主体资格,评选推荐程序规范、合理,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,切实发挥学校助学金“帮困”的积极作用,让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学校的关爱,促进他们努力学习、奋发成才。
联系人:桂利军 联系电话:02752363280
陈 薇 联系电话:02787943553
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
2024年11月4日
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:1.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2.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
3.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助学金资助名单汇总表》